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教師資格條例》、《教師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主動適應新時期社會發展和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適應學校改革與發展的要求,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教職工引進和考核機制,吸引優秀人才補充我校教職工隊伍,全面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優化教職工隊伍的整體結構。
二、教職工引進計劃的確定
(一)本著因事設崗、因崗設人、精簡高效、優化結構、提高素質、動態管理的原則,確定教職工引進計劃。
(二)校內各用人部門,在每年十月底之前向學校人事管理部門報送下一年度的引進計劃,并提出具體的用人要求。
(三)學校人事管理部門在綜合平衡各部門用人計劃的基礎上,根據學??捎镁幹坪腿止ぷ鞯囊?,本著向緊缺人才特別是緊缺教師傾斜的原則,編制年度教職工引進計劃,報學校黨委、校長室審批。經學校黨委、校長室審批后,報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批。
(四)一般行政、工勤崗位原則上不再引進人員。
(五)學校嚴格按照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批的教職工引進計劃,認真做好教職工引進工作。
三、教職工引進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
引進人員年齡一般在男40周歲、女35周歲以下。
2、學歷與職稱
引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研究生學歷為主,部分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到大學本科層次,但大學本科學歷者必須是本一類院校的統招生(學士學位、大學英語四級)。對部分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第一學歷可放寬到非民辦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但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資格以及學校所要求的社會考證資格。
3、性別
根據學校和各部門人員的性別結構,確定當年引進人員的性別比例,以確保教職工的隊伍性別比例相對科學、合理。
(二)、思想政治素質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工作,自覺接受學校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認真負責,有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健康狀況
身體健康,符合相關崗位的健康要求,能適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無傳染病、精神病及病史等。
(四)、業務能力
業務上能適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普通話水平、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較強的職業實踐能力。
四、招聘
根據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批的教職工引進計劃,按照引進條件,由學校人事管理部門通過一定的渠道和媒體公開組織招聘。
五、考核
(一)基本條件的審核
學校人事部門根據年度進人計劃和引進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和思想政治素質情況進行初步審核,基本條件和思想政治素質經審核后,符合要求的,進入業務能力考核和測試程序。對基本條件和思想政治品德情況等不符合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業務能力考核
對基本條件和思想素質審核符合要求的人員,學校建立教職工引進考核工作小組,進行業務能力考核與測試。教職工引進考核工作小組由校領導、人事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專業的業務骨干等不少于9名同志組成。業務能力考核與測試一般實行量化考核(詳見附件),根據得分情況提出初步錄用建議。
(三)體格檢查
學校人事部門根據教職工引進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初步錄用建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體格檢查,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條件者實行一票否決。
六、錄用與報批
(一)學校人事部門根據體檢結果和各考核工作小組的考核情況,提出錄用建議。
(二)學校人事部門將擬錄用相關人員的詳細資料及考核情況報學校紀委審核后提交學校研究。
(三)學校黨委、校長室集體研究后作出擬錄用決定。
(四)學校將擬錄用人員情況報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批,根據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相關手續。
七、聘任與管理
(一)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制,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與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協議)。
(二)學校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性質、特點、周期,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聘期和相應的報酬標準、福利待遇、管理要求、管理辦法。
(三)引進應屆畢業生實行見習制度,見習期的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學校要認真落實聘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受聘人員的聘后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和建立業務檔案,并把考核與聘任結合起來。
八、本辦法未盡事宜另行確定,本辦法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二○○八年七月十日
江蘇省南通商貿高等職業學校
教 師 引 進 考 核 測 試 指 標
指 標 | 項 目 | 優 | 良 | 中 | 差 | 備 注 |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 | 普通話水平(5分) | 21―25 | 13―20 | 11―12 | 0―10 | 面試、試講 |
語言表達能力(5分) | 面試、試講 | |||||
思維能力(5分) | 面試、試講 | |||||
文字能力(5分) | 面試、試講 | |||||
儀表儀態(5分) | 面試、試講 | |||||
專業技能素質 | 專業理論知識(15分) | 21―25 | 13―20 | 11―12 | 0―10 | 面試、試講 |
專業實踐操作技能(10分) | 操作 | |||||
本專業相關技能證書 | 根據實際情況加分 | 材料 |
江蘇省南通商貿高等職業學校 教師引進考核打分表 | 江蘇省南通商貿高等職業學校 教師引進考核打分表 | |||||||||||
序號 | 姓名 | 評分項目 | 加分 項目 得分 | 備注 | 序號 | 姓名 | 評分項目 | 加分 項目 得分 | 備注 | |||
教育教學 基本素質 得分 | 專業技能 素質 得分 | 教育教學 基本素質 得分 | 專業技能 素質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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